隱私權政策 日商奥力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了解隱私權及個人資訊保護在現代資訊通訊社會中的重要性,故制定個人資訊處理相關方針如下,並根據該方針致力於保護個人資訊。在提供本公司個人資訊時,請於同意下列內容後再予以提供。 第1條(遵守法律等) 日商奥力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了解隱私權及個人資訊保護在現代資訊通訊社會中的重要性,故制定個人資訊處理相關方針如下,並根據該方針致力於保護個人資訊。在提供本公司個人資訊時,請於同意下列內容後再予以提供。 第2條(個人資訊的取得) 本公司以合法且公正的手段取得個人資訊。經由網際網路取得之個人資訊將透過SSL加密,並寄送至伺服器。針對敏感的個人資訊(敏感資訊),本公司不會取得非為本公司遂行業務時必要範圍之內容。若本公司取得之個人資訊有所不足時,有可能無法提供本公司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第3條(個人資訊的使用) 本公司僅限在下列目的之範圍內,且為遂行業務所必要時使用個人資訊。便利性提升的服務及系統營運使用於使用者登入系統時使用於使用者的洽詢時用於統計分析及使用其內容的行銷行為使用於對使用者寄發、寄送本公司合作對象之商品、服務等資訊為達成於其它取得時所標示之使用目的而在必要範圍內的使用本公司在與第三者之間共同使用個人資訊時,或是將個人資訊的處理委託第三者時,會針對該第三者進行嚴正的調查後,執行適當的監督以使其保密。本公司可能基於更進一步提升服務之目的,而將個人資訊使用於委託提供意見、期望、資訊。 第4條(個人資訊提供予第三者) 公司除下列規定的情形外,不會在未事先取得本人同意時將可辨識個人之資訊(姓名、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位址等)提供予第三者。若符合下列各號任一項時,本公司得不經本人同意,在超出使用目的的範圍提供個人資訊。基於法律時有必要為保護人的生命、身體或財產,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為提升公共衛生或推動兒童健全養育而有特別必要時,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必須配合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或受其委託者針對遂行法律規定事務,且取得本人同意會對遂行該事務將有妨礙之虞時 第5條(外包) 本公司將資訊處理等業務發包外部時,可能提供個人資訊。提供個人資訊時,將以委託對象已確保個人資訊保護體制為條件,並限定為遂行委託業務所需之最低限度的資訊。 第6條(個人資訊的管理) 本公司致力於確保個人資訊為正確且最新之內容,並進行安全的管理。為防止個人資訊遺失、破壞、竄改及外洩等,本公司會針對不當存取、電腦病毒等危害採取適當的資訊安全對策。本公司不會使個人資訊因攜出、向外部寄發等原由而外洩。 第7條(保存期間) 本公司在使用目的所需之範圍內規定個人資訊的保存期間,並於保存期間經過後或使用目的達成後,立即刪除個人資訊。惟符合下列各號時不在此限。基於法律規定必須保存時。取得本人同意時。 第8條(個人資訊之公開、訂正、停止使用、刪除) 本公司確認本人針對自己的個人資訊具有要求公開、更正、停止使用、刪除等權利;若有前述要求時,我們將按照本公司規定的手續盡速因應。針對本公司的個人資訊處理,若有意見或問題,請聯絡文末記載之受理窗口。 第9條(組織、體制) 本公司任命個人資訊保護管理者,並實施個人資訊的適當管理。本公司針對董事及員工實施有關個人資訊保護與適當之管理方法的研修,徹底落實日常業務中個人資訊的適當處理。 第10條(合規方案) 本公司為實行此一方針,制定合規方案(包含本方針、「個人資訊保護條款」及其它條款、規則),並將本方案向本公司員工暨其它相關人員徹底周知,並予以實施、維持,且持續性進行改善。 第11條(條款的變更) 本公司得視必要變更隱私權政策之內容。變更時,將會在網站上顯示變更的要旨,並須註明變更處生效之日期。 第12條(發生外洩時的應對) 在發生客戶個人資訊外洩等情形時,會盡速採取將事實關係通知客戶等適當應對。 第13條(持續性改善) 本公司透過設立有關個人資訊保護的內部規定、實施員工教育及內部監察等,致力於持續改善公司內個人資訊處理。 第14條(洽詢) 本公司針對有關本方針等個人資訊處理的客訴與其它洽詢,將予以迅速且適當應對,敬請聯絡下列窗口。 [受理窗口]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74號3樓308室日商奥力有限公司 台湾分公司02-2517-7122info@aureo1316.com.tw